标签: 法律
户籍制度
社区自治
穷相
孙志刚
民主制度
人权
自由
民生
均贫富
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9-09-03 13:06:44
穷穷相报何时了!弱者知多少!
http://cid-36d976e82bb7123d.spaces.live.com/blog/cns!36D976E82BB7123D!547.entry
笔者批评了《不知感恩的特权工人》,同样批评这些《农村民粹科举精英》,并非是“镇压了工人镇压农民”。当然,如果有人故意要这样理解,笔者也不会对其表白《我不是这样意思》,(笑笑)。笔者还批了《传统中庸文化》,还批了《马恩主义》,批了《毛主义思想》……,笔者批了它们吗?Idon’t think so!笔者是批了他们作为“绝对的真理的地位”!换言之,笔者认为能称绝对级别真理的,只有《真理的实证集》和《科学的发展观》,反映在社会上,就是《人权普世的价值观》和《民主法制法治的社会》。除此以外,谁敢自以为是“道德的化身”,“绝对的真理”,笔者就扒下他们的脸皮,让他们狠狠地出丑!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在《向弱者倾斜的民粹道德观》下,包括象向国企下岗工人和贫困农民的倾斜;一旦承认这类似是而非的民粹认识作为《绝对的价值观标准》,就形成一个可经央权任意解释的黑箱。最终,并不能解决这些被利用的弱者的处境困难,反而通过《央权解释的利益转移》,制造了新的更大量弱者,仅仅达成了《特权利益的最大化》。均贫富的结果无一例外是均贫而无富,就是这个道理。《民粹之所以成为最危险的敌人》,就因为很缺德地,利用了弱者的困难处境,为民粹自已谋利!试想,今天向农民贫困绝对倾斜,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向《城市的贫困倾斜》?特权手中的腾挪空间拆东墙补西墙的机会,穷穷相转何时了?为什么不一致《接受人权普世的价值观》呢?
得到央权“倾斜”,仿佛是很爽的;但是如果这些朋友看懂笔者的文章《任何规定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都对劳动者不利》,就不会为“央权对自已阶层的政策倾斜”兴奋了!其实,中国近代史,何尝不正是这种“绝对化,道德化某一个社会阶层”的反复碾转忽悠的结果?试问当初是谁鼓动农民受剥削,声称农民会有土地,骗取了农民支持,又夺取了农民的土地,对农民更残酷地剥削呢?
绝对化任何一个阶层利益作为压缩对方议价权的方式,都是错误的。《任何人都有自已利益观点的发言权》,注意,是自已的利益观点的发言权;同样,“任何人都不具有代表他人的利益观点的发言权”。各自的利益观点会有出入差距,那么任何人都有“拒绝就未达成共识的利益合作”的权力。从而,判断是否应该适当妥协的依据,就在于自已判断,“保持现状”的不合作,是否对自已有利?作为笔者所代表的体制外城市平民的利益来说,对于特权利益集团,封闭城市条件下,“保持现状”并非有利,因此,需要进一步争取平等权力。
同理,对于特权利益相对于农村平民群体来说,也是同样的“保持现状”更为不利。所以农村群体同样应该采取主动的措施。但是,《反户籍制度》实际上是牺牲城市平民,而保留特权利益。这样,一正一负之间,城市居民就会转而与特权利益集团联合,“保持现状更为有利”。这就是目前城市居民,与城乡移民利益集团相互僵持的原因。如果移民群体,真的象他们中的极端所以为的,“远比原居民强大”,要白吃白住白消费,还不给钱,还自居为救世主,还以为自已很可爱!
这些人为一已私利“反户籍制度”即“自治体制”!结果,则对更广大的处于利益分配劣势中的农民利益群体,更为不利!这种僵持,同时也对夹缝中的《城乡移民利益群体》,造成了最不利的局面,至少令你们暴跳如雷?!移民利益者的极端,声称“与特权联合对付城市居民”,这些人搞错了。今天他们就已经是“与特权联合对付”,只不过并不仅仅是城市居民,首先对付的是他们自称“代言”的农村居民;这才维持了向城市倾斜的最大的央权利益通道;然后才是分享“损害农村居民利益”得来的“特权利益”,才能联合体制内特权对付城市居民。这些人,如果真的出身农民,真的出身农村,那就是令人不耻的农奸!!
不要总是抱怨“城市人”对农区客人歧视,自已问自已,至少在《反对户籍制度的民粹口号声》中,有多大程度是你们发出的?又有多大程度尊重了城市居民的利益?多大程度上承认了城市居民的利益主体?城市成民能够让你们处于夹缝“易走极端”了,难道城市利益体还是一块“无主公田”,任人占取吗?
所谓“不与城市居民为敌”,不是嘴巴上说的,而是行动上不应主动侵害对方的利益为目的,彻底放弃《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正》的政治企图!以为扯上全中国的农民,就可以在所有地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正”实现共产共妻的所谓“民主”,又那里谈得上什么“不与城市公民为敌”?你会说,“不是共产共妻”,但是不是通过民主约法,凭什么相信你呢?毛主义也有预先说要饿死上亿农民的!不与城市居民为敌,至少要停止“声称”侵犯城市居民的核心利益!希特勒还说过不以荷兰比利时为敌呢!“不与农村为敌”,城市居民是可以说的,因为反了特权制度,对农村的制度性侵害就结束了。
《穷穷相报何时了!弱者知多少!》
前一篇:讲民主首先明确自已利益体归属
后一篇:户籍制度是城市平民的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