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孙志刚
民主
自由
人权
就业
暂住证
户籍制度
社区自治
平等
迁移
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8-07-05 10:54:14
新浪网址《户籍制度恰恰是民主人权在无自治权社会里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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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话题现在以下章节:
户籍制度好象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支持户籍制度吗?似乎“迁移自由”,是从西方一直到中国乡村都吵闹有加。这种矛盾,很令一些鼓吹民主自由,却不知其为何物的人士之不安。“汝心何处,我为你安之”,本博不是达摩,这些人士等人也不是慧可,他们表现出的认识混乱,彼等心之不安,在于对户籍制度的认识混乱:既明白户籍制度之不可或缺,又难面对一些人以民主自由大旗打击“户籍制度”,知道西方有类似户籍制度的约束,却不明白为什么又支持“迁移自由”,混乱的认识演变成混乱的思维。难道,是民主错了吗?否则,为什么户籍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民主人权”是不会有错的,本质上,它只是社会组织的方法论,确定一个社会的组织,从保证每一个参与者的参与权开始。除了奴隶社会,这个原则是不会有错的。拿出什么生存权之类的混乱逻辑,只能说这个人,真的是一点不懂的。很多人总是以为别人不懂民主,以为别人全不懂,其实,只是他自已不懂。有些人套用GCD党校的生存权就是人权的逻辑,结果就会得出奴隶社会也是民主社会。因为把自由人降为奴隶,正是为了保存他的生命。也同样会得出,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屠杀中国人民是为了中国人民的人权。日本人的确是宣称为了保护东亚脱离西方的奴役,更好的生存,他们称为大东亚共荣圈。
接受GCD这种逻辑的,很快又把“奴隶社会是民主社会,日本鬼子为了中国民主自由”之类的混乱认识,转为攻击“民主自由人权”的武器。如同一些旧版本的老革命,反对自由的理由是:“怎么可以让男女在街上就乱搞”,政治教科书套用这种逻辑,“自由就是做自由做坏事”,“只有GCD同意过的才是自由”,他们以为,这就是所说的自由。所以,他们带着盖世大帽拿着烧火棍,思维混乱,却以为自已很有道理,很理智。这种人,咱们从中小学上政治课时就批发着见多了,见多不怪。
如果“民主人权”有错,一定是有人错用了这个主张,用错误的逻辑,偷换概念,用到不该用的地方,象,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只不过是保持中国这种没有地区自治制度的社会能够存在的必要条件,在西方民主国家,确实没有叫户籍制度的东西,但是他们以自治为核心的福利分发体制,比户籍制度,对于外来者的限制,更严、更苛刻。**诸位,看过电影《第一滴血》了吗?兰博为什么会与当地警察发生血的冲突?如果不理解,看多几遍。
中国这种地方没有自治权的国家,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保护,就会变成一个“蝗灾”的社会,一大群飞到一个地方,吃个精光,然后又飞到另一个地方,再吃个精光。不出十年,中国就会变成一个地理上的名词,等着世界各国友好人士这个荒野旅游!其实呀,现在由于没有自治权,同时户籍制度的保护正在削弱,蝗灾都社会的危害已经非常严重,不妨,大春节前到上海火车站体验体验;————那叫盲流!确实就是盲流!尽管加上农民工的名称让可怜,但是就其“迁移的目的”来说,确实是盲流!
西方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自由不能逾越法律约定的禁区。西方的人权本质上是公民权,伦理上,是个人处理自已财产、事务不受侵害的权力。当很多住在一起的人的权集中在一起,体现它的共同的不侵犯其他群体的利益,最终实现各群体利益最大化的权力,就是社区、地区的自治权。自治权,核心是对本社区共同积累的劳动成果,也就是地区福利积累的共享、分配。它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在社区人群这一层次的体现。
因此,一些人以民主人权为理由恶毒攻击户籍制度,是毫无道理的。因为,中国社区没有自治权,并不是人民的选择,被强制剥夺自治权后,户籍制度,就成了维护中国人权的最后一重保障。户籍制度,是在民主人权价植观念下,中国社会目前可能是唯一合理的社会制度!
民主,就是“分权,共约,共同执行”。核心就是分权,由分权,保证共约的公平性;由公约的公平性,保证执行的坚决彻底。因此两国相争,民主必胜。分权的尽头,就是人权,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共约的开始,是社区人群公约,形成自治;自治代议,在上一方再商议公约,如此反复,直到当前行政最高一级,即中央。
因此民主的“一人一票”,只在基层选举有意义,基层以上,依靠的是自治代议的第二级投票。这样就不难明白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比一人一票更民主,马例教徒是不学无术,没有理解而已。人权,是民主的基础,自治,是民主的方式。户籍制度,是在自治权被剥夺后,保留着的最后一点点“人权、自治”,一个社会最终赖以生存的保障。反户籍制度者的诉求,几乎清一色没有从确定民主自治的角度出发,而是反对自治权的存在。因此,反户籍制度,其根本,就是反对民主、人权。
这些人啊,他们要的不是“民主,自由”,而是君权奴隶制的存在、合理;要求的是奴隶主对所有奴隶一视同仁呢!他们以为这就是民主!可能有些人问:那么发达地区,难道就不应该帮助落后地区脱贫、走向富裕吗?回答是,应该!但显然户籍制度是第一个最重要的保障,保护了落后地区的人才不会过度流失。另一方面,保证了发达地区仍有能力持续向落后地区提供帮助。这也是落后地区走向富裕的前提。第三,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的帮助,应以双赢的方式实现。这个问题,是一个原则确定后的策略问题,有空另文再述。
从另外两个不同的角度,也可以旁证,当自治权被剥夺后,户籍制度的正义性。第一,社会需要正面的激励;维护私有财产,才能维护劳动积累,智慧的发明创造;作为地区私有财产效率化组织的地区福利发放,不应“劫富济贫”,追求封建社会的最高理想:均贫富;其实,就是全体赤贫死灭。各位,明朝就是这样灭亡的。
在这方面美国作为各人合法财富激励的社会,最终不是出现因富敌国而君临天下的美国国王(许多中国人的现实理想就是做中国王奴役乡亲,YY的理想是世界王奴役全人类),而是出现了从卡内基、洛克菲勒,盖茨、巴非特这样的裸捐天下的大善人。这绝不象我的好友刘亦辉所说的基督教上帝的力量,只不过,是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后,所得到的正面激励的最终结果。
其次,对于落后地区来说,人才外流的蝗虫社会,是他们的灾难!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对于一个地区经济和这个地区不能迁移的更加绝大多数的人,精壮劳力人才的外流,就是永远判处他们世代贫穷的苦刑!不错,目前户籍制度确实为部分人带来了不方便。但是不方便,总比这些人死光光了要好!这就是民主人权的更根本的体现。
这里说一个故事,美国老伙计布什(现在白宫里当差的那个是小伙计)向邓小平传销美国的人权,希望中国放宽人才移居美国。邓小平回答:“美国要中国人吗?要多少?一千万?”……%%¥%……&%&%,老布什是什么表情,故事里没有说。邓小平的算盘却是简单:要中国的人才,没门!要中国的穷人,要一千万给一千万,要十亿,起码可以给五个亿,那怕中国把首都迁到华盛顿,也划得来。你说,邓小平是傻的,还是布什也很精?
有人说,那是两国之间,中国是一个国家里的流动。这些人,一定是没有参透“政治是经济的延续”这几个字。国家,只是政治的一种形式,自治,也是政治的一种形式,都是地区的壁垒保护。国家,无非是大自治,在经济人才、福利金钱的角度上,和小自治,没有根本的不同。我不愿拿起道德大棒砸人,只是想提醒一下出身农村,“受困于户籍制度”,仿佛人家欠了他几辈的人哪 ,仅仅为了自已“更方便”,让整个中国,更让你的父老乡亲万劫不复,你又能有多大的正义呢?
户籍制度有必要的,但是户籍制度是需要完善的。户籍制度是不应该采用暴力去简单实施的。孙志刚那样的事件,不应该再发生;强制成的暂住证,不应该出现。
户籍制度应该从鼓励地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实施。因为,它本质上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的体现。(扔砖头的先请砸砸自家父母的脑袋)。但是,本地居民利益最大化,并不是独吞,排斥外地人。如果是这样,很有可能,反而会损害本地居民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到达了互相妥协的第一步:能够在本地留居就业者,满足一定条件后,应取得本地福利待遇。这种条件制度,同样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条件,完全可以交由当地居民按自治原则协商制定。(错了?),客观规律会处罚他们,很快他们就会成熟,改用更合理的制度。德国,曾经是世界上最排外的社会,现在,是欧洲最开放接纳世界移民的社会,这,就是证明。再具体一点,我觉得,在当地就业、纳税达到一定数量、年限;就可以视同户籍居民。
瞧!笔者的主张,其实非常宽松,颇有点和谐理想社会的味道吧?本人实际反对的,是这样一种人,声称“应该无条件取消户籍制度,向全中国人所有人发放地方福利”,包含私利言公义的乌托邦人。注意,问题就出在,向全中国,发放的是某一个地方的福利积累。这也难怪,很多人不敢支持户籍制茺,也从逻辑上,感觉到“反户籍制度”,是不对的!
各个地方的福利,并不是中央拨予的,事实上,发达地区,早就担负了重得多的税收。发达地区的发达,并不一定是损害了落后地区的发达而来。不要让仇视权力经济的的发达,带有对合法经济的忌妒。**除了深圳、北京、90年代后的上海,以及大庆这样地方拥有全国资源的城市。全中国其他稍发达地区,都不是侵害他方而显得发达的。他们在创业的过程中,已经对个社会,负担了应该负担的利益责任。**丧心病狂地反对民主、自由、人权、社会公正,要让中国沦落为一个走向灭亡的蝗虫社会,这种敌人,要彻底消灭他们!消灭?呵呵,让他们明白自已的错误,改变自已的不合理主张,也就把他们“消灭”了。实际上,这种过程,也就是最和谐的一种进步方式,当你能够尊重户籍制度的合理性,也就是尊重发达地区生活保障的最后一点权利时,也就可以在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寻求对自已的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叫妥协。
也请所有人,不要反对“民主、人权、自由”!不要!就算你是既得利益的奴隶主,维护民主、人权、自由,也是维护你既得利益的最好途径。如果你是一个受害的平民,“民主、人权、自由”,或者应该加上一个你们更容易理解的词,“民约法治”,是维护你我小民根本利益的办法。只样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成为一个正面激励的社会,建立一个“把坏人变成好人”的制度,而不是象今天,刚好相反!
因此,任何无论带着何等面纱,无论是何样种族,无论身居何处,都是我等小民不共 戴天之死敌!
不要反民主、不要反人权,不要反自由!更不要为了抢夺“民主人权自由”的注册商标,就去反“西方”民主,反“西方”人权,反“西方”自由。这个商标,是免费的。
不要反民主、不要反人权,不要反自由!否则,我们就只能把这种人彻底消灭!
我们完全不会介意他们白痴长短的叫卖,不会介意他真假fans有多少,不会介意美国是不是举着同样的旗帜,不会听你他任何奉承告饶,不会听他的任何解释,更不会理会他们的任何帽子。
我们只是会彻底消灭他们,做任何可以消灭他们的事;没有怜悯!没有积怨!那是我们拍死一只蟑螂时的心静如水,毫不犹豫,毫不妥协,毫不介意。“民主,人权,自由”,它所代表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你我小民的利益,完全值得再打两场血腥内战,我们还有什么值得介意的?
民主,人权;那不是为了理想、信仰,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已和父母、家人、父老、乡亲,能有一个民主、自由、人权,能够尽情享受自已劳动成果的未来中国,永远不再成为世袭权力的奴隶,还要被强迫着热爱奴隶主!这才是是我们这一代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最根本的价值。
最后是观点提示:笔者,说过要支持户籍制度吗?说过反对修改户籍制度。没有!本博的立场,是坚持应该将户籍制度的取舍、修改、完善的选择权力,交给本应拥有地方自治权的地方社区居民,用民主的方式去决定。什么海纳百川,什么有容乃大,是不是把“户籍和教育”都放开,是不是要考虑“人口老龄化,当前的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充实”,林林总总,都可以纳入考虑。但是千头万绪,选择权是拥有本应拥有当地自治权的当地居民,不是别人。
请不要去妒忌少数发达地区可以自主自已积累的权利。要知道,有一天,那是你,也是你的子孙父老的权利。这,就是民主,这就是人权。户籍制度,只不过是无地区自治区社会里,对民主、人权的最后一点妥协体现。户籍制度是最终会消失的,当中国成为广泛性地区自治的共和社会时,户籍制度就会消失。不过呢,参照欧美日本等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等于缺乏就业能力的人在发达地区立足更容易一点,事实上,可能会更难,竞争更残酷。欧美没有户籍制度,但也没有出现全部人口集中到少数发达城市,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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