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社区自治
暴民
黄宗羲定律
民粹
民主
乌有之乡
张宏良
文革
稳定
文化
目录: 传统文化国民劣根性
时间: 2009-03-05 12:09:43
正由于政府是一个经“由下向上”授权,“几年一度政策施政方案实施工作”的社会服务单位,主要责任就是实施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国防、治安可以看作是社会安全的一种),所以,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配合社区自治自理,政府就可以象中国先汉一样,显得非常小,非常高效。只有中国、朝鲜、古巴这样国家,政府要控制到村、居委会这一级,就不得不奇大无比。就算没有贪官,这一个干不了多少事,却要花去整个社会绝大部分资源的、非生产性的、为控制而存在的军事化的政府,已经足以令整个社会破产!何况,人性本私,怎么可能没有贪呢?公费医疗,公费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费铺张开会,公费高额退休养老……,难道,不是社会成本更大、危害更重的“贪而自利”的形式吗?人,终归是有私的!
很多人口头上说要建设“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什么叫大社会?没有自治自理,那里来的社会?还大呢!(笑笑)。整个社会的经济,交由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如无基层社区的民主自治、自理,所谓的高效率的小政府,根本不可能实现!对于管理层来说,拖延民主改革,和一步到位全国直选,都等于把脑袋伸进暴民运动必然性的断头台上“咯嚓”!一定程度上,不能怪别人,谁让老邓对老毛的错误,对老毛的愚蠢无知遮遮掩掩?因此,管理层如果不想在国内咯嚓,不想象马科斯、苏哈托那样逃往国外给抓回来追索,不想国内暴民运动直到革命鲜血遍地,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可控的情况下,分小区地建立民主社区自治。这是重建执政合法化之路的必然过程,拖,对管理层不利。民主宪政之路是不可阻挡的,管理层要寻求的,就是令这个过程,相对可控。
当整个社会,在基层就可以自治自理地小单位组织起来以后,在中央级别是否“专制”,还是“普选民主”,已经不重要了。社会,会在地方权力发挥应有的作用的情况下,对于如何集权中央,作出适当的选择、重组、改革。根本不必在此之前,东施效颦地“全国普选”。那样,在不安全感的驱使下,将强迫整个中国管理层采用法西斯手段,确保自已的利益。全国普选不可能出现、实施,也必然以全国性流血、动乱而告终。为什么呢?因为,暴民运动,不能以妥协的方式,让掌握有权力的管理层,觉得自已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保护的。当年曹操不敢放权,也正是这样的原因。试问,这又是谁的选择呢?《民主之路:既得利益者的必要妥协,是争取和平之路》。
这是一条从来没有国家走过的路!根本不可能“中国式的大国从封建专制走向民主”的先例!所以才应该从小区做起,发挥《地区自治自理相当于社会安全水密舱》。民主进程平稳可控,同样符合右派力量的利益。一些右派活动家,羡慕美区的民主发达,却无视美国社会的组织,是建立在无数的微小社区自治自理上,眼光盯着中央的权位;无视美欧民主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反民粹,反暴民运动。《没有民粹养份,专制根本不可能成立》。如果笔者没有看错,以谩骂笔者的方式反对社区自治的人,本质上是“依赖于民粹,致力于暴民运动”,很可能,就是乌有之乡跑过来的毛教徒。
民主社区自治,与中国历史出现过的“地方军阀”,“保甲制度”,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以后会谈到),请不要看到长头发的就是女人,看见女人就喊妈(好吗)?!有些人希望万事俱备,“开放党禁”,“开放言论自由”,“开放户籍制度”是社区自治的前提,这是错的。那是社区自治的结果,而不是前提。《地区自治自理相当于社会安全水密舱》的意义,就在于,在局部开放结社,言论;一二十年内,不会威胁执政党的政治地位,永远,不会威胁到执政者的私有利益。这样,才能争取到和平过渡的妥协空间。
希望开放全国党禁、言论后,才谈“社区自治”,本意可能是希望用“全国压地方”。但是本身就是否定了自已的人权高于全国,认为全国绝对高于社区。其本身就是反人权的,还是极左民粹那一套:“压制国民人权,窥视中央神器”。这类所追求的,是用另一种专制,代替眼前的专制。既然如此,那还不如不折腾,小百姓何苦搭上自已的生命利益,为极左毛教徒的“天才”做嫁衣裳?他们是正常人吗?请看本博留言里的骂贴!(笑笑)
邓公有一句话叫“不管白猫黑猫,能逮耗子是好猫”,让乌有之乡张宏良之流的毛教徒炮轰。笔者倒是可以加上一句黑联,“无论东鸦西鸦,天下老鸦一般黑”。在确立社区自治,可以和您的同利益群体一起申明自已的利益以前,————别折腾,————别让黄宗羲定律,在你身上再次发挥它的魔力!乌有之乡和张宏良这类极左毛教徒,其心术不正,只想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如果老百姓不是蠢到极点,放弃自治自理的权力,替他们当暴民,他们也就只能继续练习问侯他们的爹妈。
为什么老百姓最好别折腾,请参考:
《辩证的人权经济学》之社区自治系列有以下文章:
关于户籍制度的合理性,还有以下文章:
权重股继续走强,危险信号徒增,市场可能要二次探底。注意减出获利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