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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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9-03-08 22:35:37
本来明天才发本文,刚刚发现,被发错了顺序。本文应在前文《社区自治同时保护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的前面,读者可以倒过来再看。
民主制度的基础就是人权断言!它确立了参与民主制度的基本主体;参与民主制度的技术方式是“同利益联盟,派出代表”,它的最基本的方式是“社区自治”;民主制度的目的是《民主就是与民约法》,进一步的对应解释是《民主Vs君主;人权Vs君权;民生Vs国家利益》;民主讨论的方式是《罗伯特议事规则》,《大学无书,远离中国式诡辩》。这是很高深的民主解释,幼儿院水平的读者就不要读了。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很卑鄙的“西方民主”,它把中国人社会诡辩的两个主要方式干掉了:
1)不能指责对方有私心,有私利,有私意;人本有私;
2)不能使用任何道德理由,怀疑对方动机。
换言之,议事规则完全违反了中国伟大的毛主义传统文化的雷锋精神,“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竟然假定“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都是有私心的好人,都想讨论出合理的解决方法”。换言之,还要假定“不愿意遵守议事规则”的,全都是坏人。(笑笑)。
建议有心《诡辩》的朋友,可以尝试断章取义,外加两个形容词,“可笑,白痴,笑死人了……”。这样匿名捣局的成本很低,比你阁下开一个博客,立论论证出个子丑寅卯,让本博关注,要容易得多。因为,本博的博主都是一个大专题写下很长的文章,一段段斩下来,贴上去,每一段在心急的读者看来,都是离题万丈。好象本博文章是专门为彼一个人启蒙似的。
户籍制度是否接纳新来人员,取决于原居民社区的选择,也就是,其社区私有财产(包括集体积累的社区财产的利益的选择权),而不是,外来者的选择。这是理解美国“户籍制度”,即自治社会基础,所必须知道的。美国之所以没有出现中国式的户籍制度,首先在于“民主制度”,会造成同质共存。在自由迁移的欧美社会,能够结成一个国家,就不会有悬殊的地区差异。荷兰比利时同属佛兰芒人,为什么会分成两个友好的,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的国家?今天捷克和斯洛伐克,作为和平的波希米亚兄弟,分成两个国家?原因都在于存在社会异质。这一条前提,就已经令现在已经结成一个国家的欧美国家间的“无差别迁移”的类别性,完全没有参考价值。
其次,就美国而言,广泛的社会福利提供,始自罗斯福时代。那时侯的美国生产水平,已经相当于21世纪初的中国,提供的社会保障又是低水平的,因而可以做到整个联邦无差别广覆盖。这一个条件,在中国也是不具备的。既没有社会自治的民主基础,又不愿意接受“低水平广覆盖”,那么,所谓的“废除户籍制度”,在中国也就成了《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暴民游戏,城乡老百姓谁也得不到好处,只是渔翁得利,让专制统治者的官,得了主要的利益。中国本质上,根本不是城乡二元,而是《官民二元》。
按中国社会的标准,美国早就“亡了党亡了国”,政府很弱,党的力量很弱。50个州,并不是美国的全部。已经“亡党亡国”的美国,它的军事政治力量所及,还包括从中国身边的塞班,到古巴身边的波多黎各。这些美国托管地的居民,拥有美国居民的一切自由迁移权,唯独不享有美国联邦的福利。这些人到美国新的地方落户的待遇,再看看他们,有没有碰到“户籍制度”?有一位朋友说得对,欧盟的情况,多少更接近于中国。从落后到东欧,到发达的北欧,西欧,看看他们有没有“户籍制度”?原因是什么?就因为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词:“地区贫富差异”!
至于说“树挪死,人挪活”,这些道德说教,就免了吧。除非,能够证明它可以源自进化论,或者人权断言**“人权单位,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自主交换的自由权力,神圣不可侵犯”,能够推导出来。进化论和人权断言,是如此简单,把不少左教徒都逼疯了,可见其威力巨大。还是尊重一下它的威力吧!可千万不要说,“我要住进你家里,睡到你老婆床上,吃你的饭,你不答应就侵犯我的人权”,荒谬?是的,人是这样,社区,只不过是抽象意义上,更大的一个“人”!如此类推,可以直到主权国家级别。所以笔者说,“从个人自治开始,经社区自治,最后形成民主主权;人权基础的人类社会,有着上下组织结构逻辑上的一致性”。**
对户籍制度的盲目攻击,轻点说,是不了解民主的真正内涵;重点说,本质上是鼓动暴民运动的民粹主张。民主是什么呢?有多少人理解,民主只是简单到“让老百姓有私有利益,让老百姓可以申明利益,和老百姓约法共治”呢?这三句短语,就已经包含了民主的全部含义。理解这三句话,已经可以把古今中外所有哲学家关于民主的巨著,统统拥到垃圾堆里了,————如果不是为了忽悠咱们笨老百姓,写什么巨著吹民主嘛!
《辩证的人权经济学》之社区自治系列有以下文章:
户籍制度合理性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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