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15-03-21 20:47:22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2vkjz.html
公有体制下真实的商务流程和权力寻租的代理;
即便内情并不透明,但是仇和这案例确实有值得反思处;及我国朝野所谓“改革观念”的一系列误区,并借此了解“反对市场经济,反对民主”的转型的是那些人,也可以借此回答一些博友的话:假如你是执点权力的公务员,如果你是心存“人性本私:民主”的良知的话,你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到一点力,才会收到效果,又不至于会让自已了陷入不必要的危险。我们不必关注仇和“被审查”的内幕,如果它是无私党家法,本来就与普罗公众无关;如果它涉国法,则目前显然是不透明的。
因此我们仅就仇和“出事”中显见的命门,他与政策的商务代理人(即红顶商人)刘卫高的关系,本身就一定会出事。李阿强同志曾经提到,有很多“权力中介赚着昧心钱”,笔者不知道指的是否是笔者所见和所理解的同一现象,还是仅指刘卫高,曾成杰,刘汉,徐明……这些大同小异的,不同官员的政策中的商务代理人。笔者曾经为自已的业务,申请过明面上需要,如果不办就会被找碴找麻烦,(在薄熙来重庆中,就意味着疑罪从有,总有一条法治死你),但不可能从正道办通的障碍。
比如说某信息安全产品,需要接近一百个各式许可证,才能挤上政府招标的台面。意味着你无论技术怎么过硬,都需要跑一百多个部门,转一百多个圈子,而这些据说要有作为地,负责审批的部门,下头办事的人,自已甚至都不知道有这回事!结果是,不要说不可能循正道得到党国要求你“合法”所需要所有许可证,甚至早就你转完以前,原来和产品和项目,全变成了化石了。因此这已经不是什么“审批多少”的问题,而是根本上设置了,正经人不可能通过不违法的路就能走通的障碍。
**ps:那个项目,笔者在勉强申办了几个许可后,就完全放弃了;整个产品项目斩仓放弃!知道彼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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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实的商务流程永远是,如果客户已经接受了,产品销售者就不会再去寻求那些审批的麻烦事,——>这样做是国际惯例,但是在中国体制下,有严重的后患和积累的风险,导致所有产品及其非公企业,不可能在同一业务上长期经营;——>如果是投标政府项目,就会先投标,打通了关系,——>注意,就是权力的商务代理,向权力人“申报”了护航,如刘卫高向仇和申请了“帮个忙”,——>拿下了标,再根据出标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手续,同时把成本加到标的合同价上去。
这是唯一可行的路子,但也同样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和积累,如果不能及早金盘洗手,迟早会出事,——>但是一旦入了江湖,绝大部分人并非因为贪念,那只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的臆想;而是因为作为事实上的包税人,被套牢了!要洗清债务干系谈何容易,而总是在洗清以前,就已经出事了。在此流程中,就已经知道,因为国家权力的“深度监管”,事实上已经把任何“权力护航以外的民营竞争者”淘汰在外,这就是行政垄断。但因为国企天然地具有“特许权免责”,因此而拥有无比垄断优势。
“事前申办好特许证”如同一个陷阱,只是引导着不明真相的企业,白白地浪费自已的产品、投资,和时间。但即便对于已经搞好了“权力护航”,能够“先中标,再申办特许证”的企业来说(它们此时已经成了某种奴隶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脱离了权力护航“打招呼”,那剩下的特许证关卡也是很难搞定的。正面申报肯定是碰壁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审批机关中权力寻租的中介,另给一笔钱,让他们“按正道申报”搞定。笔者不清楚,李阿强所指的,是否可能是后面这种代理。
《民主的作用不是“监督,反腐败”,民主的作用“反谷物法”;》
《只要存在集权,就不可能反腐败,经济学上称为“公地悲剧,租值耗散”》
《指望用革命实现民主,或指望普选反腐败,如同拨着头发要把自已拨离地面》
《连“国进民退,公仆加薪”都阻止不了, “反腐败”将沦为欺骗》
《“积极有作为”的执政者,如果不是国进民退搞倒退,就很难不出事;》
《公有体制下真实的商务流程和权力寻租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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