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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9-08-28 10:57:28
管理员删此文是个人认识,还是政策认识?检查后没有发现不合政策精神的内容,难道是从“反既得利益”您个人的阶级立场?“反既得利益即“反利益可得””有错吗?
http://cid-36d976e82bb7123d.spaces.live.com/blog/cns!36D976E82BB7123D!520.entry
既得利益不是原罪,反既得利益是错误的社会理解
http://chinascil.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_2805.html
任何方案,都是针对某一个时期的利益分配。既然民主社会是《不患不均而患不公平》,那么,天长日久,必然会因历史性的盈利积累,以及相对应的历史性的亏损积累,而出现“贫富不均”,利益不均。这时侯,不平则鸣,声明自已的利益立场是很重要的。这和诚信守约没有关系;错了也没有关系,确认错了,承认就行了;妥协就结束了。这样的西方式的利益争论,双方的利益立场可以很快清晰澄清,为妥协双赢方案的确立奠定基础。
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之道,等级社会,缺乏民主内涵,成则为王败则为冠;争论的目的是要获得利益的全部解释权;即,一方争成奴隶主,让另一方做奴隶。不好意思明说,就践踏《哥德尔定理》,搞点理论哲学的《愚民理论创新》,近来连“资本是物质运动的数字形式”都冒出来,(笑笑),总之就是《不懂装懂,懂也装混的打哑迷》。这样,中国传统文化式的争论,总是“不许碰我的特权奶酪”为开始,以《中国式的诡辩》而进行,以你我相压进行,,以血腥厮杀告终。所以,暴民运动,也就只不过是中国几种政治形态循环中的一个短而激烈的小环节而已。
中国能够跳出这个循环吗?
因此,“既得利益者”,当它作为一种负面的道德帽子时,要切记慎用,最好不要使用,让道德,远离社会变革方案的讨论。如果非要使用既得利益这个词,那么请特指“特权既得利益者”,而不要为了少数背叛农民利益的小人反对户籍制度,甚至将全体城市居民保护自已生活财产,都称为既得利益者。否则,“反对既得利益者”,将成为暴民运动的可耻借口。
实际上,就算是对“特权既得利益”,也应该反其特权,而不应单纯反其“既得利益”。社会进步不是为了暴民报复。去除特权的低成本方式是双方妥协,以承认部分既得利益的方式,去除特权。在特权去除后,在尊重前法(妥协契约)的前提下,可以按财产税、所得税等方式,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渐渐抚平差距。而妥协契约所不包含的前法犯罪所得,依法追究即可。仇者,罪也,非其人也!这就是依法治国,而非依个人好恶、阶层偏好而单方面定他人生死的道德治国、暴民社会!。只有这样,中国才能走出暴民运动和专治社会的死循环,才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才不好同期性地误伤轸灭宝贵的自由工商业知识和技术的全部精华!
人之初,性本善!就算真的如某人说的,无官不贪。那么,也是因为有一个制度,可以令任何官变贪。我们可以不相信这个制度自已可以变好。但不能不相信,当这个制度被消灭后,“贪官”本质上,至少绝大多数,也是与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过于关注既得利益而反之,是小农意识的体现;过于关注有人富于已而仇之,同样是小农意识。所谓反既得利益,与仇富,实际上一回事。被忽视的更重要的,更应该争取的,是个人人权利益的保障,个人奋斗的自由,和公平的社会民主制度。这里隐含着一个悖论:如果自由人权是更有价值的,为什么一些人却宁愿关注既得利益,而坐视民主宪政被无限延迟?如果认为自由人权民主的宪政是不重要的,那又何必力争之,事事以民主为命?你所声称的,真的是民主吗?真的是人权吗?还是,仅仅是用你的人权,压倒他人的人权?即,你希望成为专治统制者?
茅于轼有一句话,比较充分地说明了中国社会的这种误区:“中国人对于地位特权上的不平等很麻木,对于财产的不平等,很敏感”,活生生描写出了中国社会那些暴民卫道的嘴脸。易中天的另一句话也类似:“很多中国人反腐败,是因为他自已不能腐败”;事实上,很多中国人反腐败,也反“反腐败”,那是因为他们期望有一天,他自已能够腐败。
反不公平的制度,而不是仇富,反既得利益,让我们从历史上的穆斯林英雄萨拉丁对战败者的话来体会:“带上你们所有的财富离开吧,(既得利益),我只要耶路萨冷的石头”,————萨拉丁是一位智者!
《第一代愤青和第一代去愤青化》
《仇富的牛二没前途》
《既得利益者不是民主的敌人而是盟友!》
《当权派,既得权益者,不可能是极左》
《极左的倾向,危险的中间派》
《推进民主宪政,不要盲目反对政府权力》
《真正的关键在当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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