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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9-07-30 15:34:15
国企产权属国企员工之鸠占雀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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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垄断倾斜的方式维持国企生产》,《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生产的意义》,只有《向老百姓转移价值损失》的意义。而且,“转移”本身的成本就非常高昂,高于同规模社会保障几十倍以上————那是因为垄断财政《窃国大盗》要养的远不是国企工人。国企工人,只不过是这条利益链中最低档的特权者而已。
以通钢为例,目前我国钢铁行业生产严重过剩,不关这个就是关那个;那个都不关,就统统减产等着生产力报废。要统统开工维持,只能接受澳大利亚铁矿石的高价勒索,和目前的四万亿高房价高通胀,就是为了这些破国企不下岗!各位没有猜错,张宏良的所有言论和观点,就是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观点》、《价值观》和《暴民行为方式》,《极端自私》造成了《出卖中国的利益链》,却自以为“卖国不是自已”,则永远因名而罪的“资产阶级”————无非是传统的《私有财产者原罪观》而已。
笔者说《国企是虚假的财富》,《分国企只能分来一堆债务》,一些要把国企私下分光的特权者对笔者谩骂。但是事实就是事实,稍稍用大脑想想,都知道笔者说的是事实。保留这些国企,公众要每年拿出起码一万多亿养他们;还不算他们的垄断利益。就算分掉他们的股权,还是要拿出一万多个亿,还不能取消他们的垄断利益。而关了他们,每年中国的成本起码可以省出三至五万亿人民币的资金和购买力,中国社会将有一个多么大的飞跃。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去特权化》。相反,所谓《分国企的私有化肯定是失败的》,因为这些国企是一堆谁都背不起的包袱。
尽管辽通厂的情况笔者不了解,但笔者估计该厂的所谓利润《窃国大盗凯恩斯主义》的结晶。可以说国企的利润,基本上是假的,至少没有计算垄断《特权作为产权寻租》的收入和相应的社会成本。如果清盘拍卖,大多数国企的结局会是资不抵债。维持三万人的国企《生产没有用的GDP》,一年的维持成本以银行贷款为主,大致需要每年30-50亿元人民币。相反,就算这些人全部下岗,提供失业保障,而且,不可能所有人都找不到工作。因此关闭这些国企,即谁经营不善经营不下去就破产关了它!费用也只需要一次性30-50亿元,并且,善后费用,国资方部分或全部从清盘拍卖中得到补偿。
这就是成本代价对比。民资是所谓的资本家,难道国资就不是资本家?如果自称公有制不是资本家,那么国资利益者就蜕变成了特权阶级,————变成封建社会了!所谓“国企是国企工人”的马恩毛主义口号,无非是《把特权当成自已的产权》,以国企从业的理由,偷占了本属全民的国有企业产权。这些人,“良心”两个字,却唱得比最多,比唱歌还好听。
如果“国企产权是属于全社会公众”的,那么,国企是不是只是“受一个企业雇佣的劳动者”?现在知道为什么张宏良这类人会恶毒攻击所谓的“资本家”,————表面上是为“劳动者权益说话的民粹”,其实,不过是为这些特权卫士侵占公共利益制造合法性借口,——-他们可以鸠占雀巢!把从业的国企占为已有!本属国企的《三鹿给内部MBO完了》,易主了!就是其中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人或者会说,“国企工人占了国企,民企工人可以占民企啊”,————公民们!你们以为可以占了民企外企,作为支持国企工人占了本属你们的国企的对你们自已的补偿?你们扪心自问,这笔交易,做得过来吗?
现在可以回顾一些《特权卫士》在本博等处的骂街了。表面上说骂笔者反对分国企,“不让人民得到企业,土地,矿产……”,同时骂笔者《市场经济去特权化人人得益》;实际上,只不过是骂笔者,“不让特权者私分了原属全中国公众的国有资产”。
在这一点上,笔者立场与朗咸平一致!公民们,你们的意见呢?
《寻租腐败定律》
《交换决定价值》
《百度版;三鹿事件看今天中国的三方斗争》(新浪版殉国)
《寻租腐败定律:国企有特权,群众要下岗》
《国企产权属国企员工之鸠占雀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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