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人权法学和经济学
时间: 2015-09-27 22:59:50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2vy37.html
民主就是自治,自治才是民主,人权就是自治;
专制不是民主的任何通道,自卫不是专制;
民主的通道是自治,促成自治的专制是好的专制;
从(国民主权的三角原理=民主动乱的三角原理)的任何解读,都可以得出“自治”是通往民主的唯一途径的定论,也可以得出“自治”是民主制度得以维系的最根本条件的定论。可以说**“自治=民主”,民主就是自治,自治就是民主,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自治的民主,而不存在自治的社会,不成为民主的可能**。自治如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样,——>它不就是“私权自治”吗?人权不是“人的私有权利的自治权力”吗?——>不是“民主体制mercy,可以容许一定程度的自治”,而是自治就是民主的本身,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就是人权本身。
ps:这两点常识,都是那位民主小贩杨恒均等基督教“民主派”的误区;
有些人显然是“统一=正义”的观念作怪,居然会从三角原理中,得出“民主的通道是专制”,——>显然是偷换了专制或是民主的概念。通往民主的途径,从来不是专制,专制永远不能达成民主。即便但是对民粹的压制可能会被左派称为专制,那也是为了压制对私权自治的侵犯,而不是侵犯被压制者的私权,——>这是实体社会学中,自卫与专制最根本的区别。但是在传统公有制文化中,两者并无差异,都是“对人民群众的镇压”。因此他们会说“资产阶级专制”,仅仅因为公民社会不会容忍这些左狗,立志分人家财产玩人家老婆的革命理想。
如果不分清人权角度上“自卫与专制”的区别,马恩毛狗为它们反人类行径所作的自我安慰,他们所称的“被专政都是不舒服的,无产阶级被资产阶级专政(所以不能骑人家马子玩人家老婆)是不舒服的,资产阶级被专政(被分财产被群众玩老婆再被这些人民屠杀掉)当然也会不舒服,所以看谁更恶更狠更毫无妥协啦(枪杆子出专制)”,——>在混淆“自卫与专制”的概念后,马恩毛狗显然说服了他们自已,因此他们毫无忌惮地向自已的同胞大开杀戒!谓之“社会公平,进步正义”!试问对于这种牛二民粹的狂热,你能不镇压吗?这叫自卫!
但是自卫只是对民粹强盗本能的压制,而不是为了剥夺民粹本身天赋的人权,因此自卫即便被左狗派称为专制,此专制至少不会压制左狗派结成地区自治体,——>就是不反对他们内部的左狗制度,条件必须是以地区为单位,否则就变成公民社会内部的“黑手党,总体党”,这是公民社会的安全意识所不允许的,——>也不反对此左狗自治体在公民社会中,投出代表他们偏好的一票;假如没有把这个左狗地区,赶出公民共同体的话!——>这就是自治共同体必须以地区为单位的必要性,否则,公民社会在不能达成统一时,就只能进行驱逐大清洗。
ps:二战期间及战后的多边民族大清洗,反而加强了欧洲国家今天的稳定性,这是西方基督教“反户籍制度”分子们,今天绝口不提的史实;
自由人无法限制左狗,将自由人的自卫也称为“专制”,(起名词也是人权自由),但仍然可以与传统社会的专制,将(性质、动机和目的都不同的两种“专制”,在民主进程的逻辑结果上统一起来:专制不是民主的任何通道,充其量只能是自治的护法。因此也就可以以“是否服务于自治”为标准,区分出好的专制和坏的专制:任何专制如果致力于自治地区的建立和自治权的保护,就是好的专制;任何专制如果致力于剥夺自治权(常常称为统一,中央集权),就是坏的专制。无论是那一种专制,都不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自治才是民主基本条件。
道理就如同,没有自卫(包括法治保护)的人,不可能过上自食其力的富裕生活,但仅凭枕戈待旦“自卫”,即便因为外敌威胁有此必要,也不可能因此而富裕。所以很明显地,如果有人将“侵犯私有人权的专制”,代替自治而成为民主的条件,实际上预设了“公有制民主”的前提,——>的确,这种民主是需要专制去剥夺私权,才能先实行公有制,然后才能搞公有制民主,——>至少也是预设了“统一就是正义”的前提,因此才忽略了民主不可缺少的自治条件。笔者过去称的民粹王,就是侵犯人权的专制,民王,就是护法自治的那种“独裁”。
《错误地把民主绝对化,是美国人(左派)历史上的耻辱;南北战争的双方都没有奉行萨拉丁主义》
《“人权私有的空间”得到多大程度的尊重,萨拉丁主义就有多大程度的适用性;》
《民主的核心不是选举,选举不是绝对正义;分裂/独立,是对“民主侵犯人权”的消解反射》
《多数人暴政通过内战或选举,并无根本区别;国民主权的三角原理=民主动乱的三角原理》
《对于即将沦为多数人暴政牺牲品的普通人,过程是选举还是内战,也是毫无区别》
《民主就自治,自治才是民主,人权就是自治;
专制不是民主的任何通道,自卫不是专制;
民主的通道是自治,促成自治的专制是好的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