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现代国家社会史
时间: 2015-04-12 22:34:28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2vma8.html
基督教毒害北美自由,祸害北美独立的同时,贪天之功;
基督教在北美的所谓“大觉醒,宗教再启蒙”;
基督教愚昧落后的证据:今天美国基督教语境中的“common interest”;
基督教公知的语境中,没有契约后义务的概念;
将北美独立建国之初的民情,神化为人人觉悟的先贤时代,大概是解放主义神话中的井冈山精神。只不过,今天美国学者自已笔下的北美历史,当时的北美人就远非民主素质极大高涨的觉醒时代,恰恰相反,今天东方帝国民众所谓“民主素质低”,全部可以体现在当年北美社会的公知言论之中。其愚昧较之今天中国,可说是有过之而不及。今天的美国左派及其学者,这些被基督教进步文化拖累,两百年后思想从未得以进化的活化石,也有助于我们今天,得以窥见当年北美民主愚昧的民情。
以基督教为代表的美国左派认为,北美在18世纪的宗教传教,启蒙了美国的民主精神,他们称之为“religion rivival,the great awaken”。他们先是抱怨,殖民地第二第三代“信仰缺失,信仰堕落”,然后把因应着殖民地经能提供传教士的积极活动的空间,谓为宗教复兴;很牵强地把贵格派反对奴隶制,当成培养独立精神;将基督教士指责商人唯利是图的狂热,视为美国独立精神的准备。但是美国独立并不为解放黑奴,独立者恰恰是唯利是图的走私商人,而忠君者多半就是基督教的传教士!
基督教及其声称的“再启蒙宗教信仰”,它与独立运动的关系,不会比反独立的忠君运动更疏远。基督教(左派)试图将美国独立,解读成大西洋两岸,两种宗教教派的信仰之争,但是无论是早前北美与英国就“不可容忍法,印花税法,茶专卖”等事后的摩擦,还是后来托马斯.潘恩《常识》,再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无一引用圣经的语句,也无一不与北美本身的利益相关,反而是处处引用着霍布斯《利维坦》中的语句和典型用词:不可让渡的inalienable权利,不言而喻的天赋人权。
今天的美国左派,正确地重新表达了北美社会当年的公知言论,因此也就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广泛的愚昧。北美人当年的君主派认为,“缔造一个共和国,需要人民的民主素质极大提高,能够将社会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private interest)之前”,——>这是否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伦理?——>如果不能,就只能通过开明的君主专制,压制自私自利的private interest,以保证社会利益得到最基本的,那怕不是最完美的保证,——>这是否就是纳粹主义和天朝帝国宪法的共识?
ps:提醒,北美当年的君主派,包括了亲英的忠君者,也包括了拥戴华盛顿当国王的那些爱国者;
奇怪的是,北美当年的共和派,他们认为北美可以独立于英国,理由就是“北美人觉悟极大提高,能够把private interest置于社会利益之后,因此北美共和国不会导致,被孔子,孟子,布丹和霍布斯都视为‘无君无父,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无政府状态”(大意)。请问此等左派右派,是否只不过是一唱一和的此左彼左。这种情形是否与中国今天的公知和愚民民情,大同小异?对于此类爱国者来说就更奇怪了,他们的独立,不就是把北美的private interest置英祖国的共同利益之前吗?
ps1:注意他们所说的利益用词不是benifit,是private inierest;
ps2:社会需要的英文是common interest of society,留意“自然法,common law”的词源;
这是今天的美国学者(一般地是左派基督徒)对当年的北美的描述,因此可以理解为,这种观念也是今天美国左派的观念,这些欧洲传统文化的卫道士,美国独立两百年了!他们的愚昧还没有得到开化!问题出在那里呢?为什么在解放主义者上述言论中,会显著的否定他们自称卫道的“天赋人权”,而变成了“天赋公共权”呢?从法学的角度,请尝试把“契约责任”替代原句中的“公共利益”,看看是否变成公民社会的基本法则:“公共约法的责任,先于个人利益,其他默认权益归于个体”?
《被视为暴君大老虎的亚当斯,失去华盛顿庇护的联邦党的四面楚歌》
《《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舆论导向的喉舌;联邦党与杰斐逊主义“对抗”中的“最不坏定律”》
《“专制独裁”的暴政是对民粹暴民“最不坏”的替代;不得不对民粹爱国者镇压!亚当斯“专制”中的合理性因素;》
《基督教毒害北美自由,祸害北美独立的同时,贪天之功;
基督教在北美的所谓“大觉醒,宗教再启蒙”;
基督教愚昧落后的证据:今天美国基督教语境中的“common interest”;》
后一篇: 国王不是好差事,华盛顿干嘛要当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