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刘志军
文强
腐败
文化
目录: 唱唱反调之八卦时评
时间: 2013-07-18 19:37:26
从温总理遭遇的误解,理解改革者的难处;
过去很多人骂温家宝,更多的人捧薄熙来;现在还有许多人骂温家宝,更多的人捧薄熙来。(在发现言论自由确实放松以前,笔者也骂过温,现在还对前总理朱咂有微言)。私下里观察,骂温家宝的人之中,同情薄熙来同志的,和炒房挨套的,此两种人的比例特别高!骂温家宝不用找理由,据说是“反政府,闹革命”就是正义,但怎么都冲温家宝而去,却对薄熙来慧眼相看?现在温已经是前总理了,继续骂温家宝,这“反,闹”也正义得太宽太有慧眼了吧?如果有谁不理解《旧制度和大革命》,不妨观察,这些人是否自认是愚民?
诸如海外骂温家宝的材料,曾有说温家贪污四十亿,类似的还有薄氏贪污六十亿美元。套用一位同情薄熙来的老干部的话:“薄熙来是有政治野心的人(即有抱负),不是一个为财而做官的人”。笔者不知内情,但估计薄与温都是党内有争议的人,自用也从来至于特供有缺,因此至少在“贪财”上估计都会很自律,以免授人把柄。如果不是自感清廉无懈,前总理不会冒党国之大不韪,抛出些“普世价值”之类的话。所以温薄多少亿都只是政敌攻讦之编造,除非有新的证据,疑罪自当从无。同时也说明,贪腐从来不是根本性的问题。
政治高调的政治家,私德方面是不是搞了百来个女人,甚至用判死人家老公作威胁,咬掉人家老婆的奶头这种事,也许会有;贪财方面,花钱可能不贬眼,但贪财余额终归有限。如果还能往贪污名义上算帐,也只不过是“清廉自律”的标准不一样,或者说对“灰色财产”的标准不一样。灰色灰色,就是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象银行和关系学高手们,看在领导份上让其无息贷款炒上几百间商品房,由此发财,当事人很可能不认为是腐败。但是万一象刘志军双规时,就会全部当成是腐败所得。在刘志军案中,以没收个人财产,一掩而过。
刘志军一案中的腐败余额只有六千万,文强一案中只有一千万。今天,如果一位大学系主任,一位医院科主任,家中积存的礼物,市场作价了不会少于几百万的话,则当文强和刘志军以及薄熙来之位,有几千万的灰色余额,算得上是比较清廉的,——>确实是比较清廉的!至少说明,就算打遍全国贪官,对于目前的养老金缺口来说,都是无济于事。问题就在于,“何为自律,何为贪”是个人心证,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因此在我们小百姓看来是极贪的奢侈,在薄熙来刘志军文强等人看来,就不一定觉得是贪,只不过灰色收入而已。
回到事涉前总理温家宝,笔者听闻三次前后关联的流言;其一是上述“四十万亿”,其二是温卸职后称“请组织来查,查到的话,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其三是温家宝叹息“最大的错误,没有禁止子女从商”。如前所述,笔者断定第一条是谣言,但相信后两点未必虚构。只是不明白,让子女从商,而不是世袭当官,有什么不妥之处?为人父母难道还能禁止子女的选择?无疑,对于天朝帝国“公有制=寻租腐败”的理解,笔者相信,如果总理子女真的从商,必定是处处绿灯,甚至可能让子女自感是商业天才,但那是公有制之原罪。
笔者并不清楚温氏子女从商是否形似天才;但笔者觉得,与其象前中堂李大鸟同志的子女一样,世袭为人民服务,还不如鼓励如温氏子女那样,弃官从商。商人没有政权,无论赚多少钱,责任都不在商人身上,自然称不上腐败;能腐败者,皆有权在手的官员身上。如果温氏借总理之权,为子女谋商业,寻到不如象李大鸟家子女一样从政,更显光明正大。温氏如果禁止子女从商,唯一的办法大概是把子女送出国,但如是一来,恐怕民粹舆论就会说“总理也是裸官”了。所以笔者建议一些人易位思维,假如政体不改,你还能怎么样?
地产股和创业板;“元芳,你怎么看?”
今天进出不少,但仓位几乎没有变化。年度盈利重新回升到41%,仓位88%;
创业板33%
中小板25%
一致药业17%
伊利股份13%
现金12%
同样的话不再重复,简单评价一下地产股和创业板的利好与利空及流言蜚语:
地产股业绩好,管理层考虑开放再融资,以解钱荒燃眉之急;即业绩好的地产股,非但没有分红的钱,还要向股民要钱,不然就死定了;据股神说,是利好;
创业板业绩差,管理层才虑开放IPO,以解未上市企业钱荒燃眉之急;即业绩不如地产股的创业板,不缺钱,大萧条时没有快速增长,据股神骂,是利空。
前一篇:东莞传销杀人的罪与罚及传销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