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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10-01-17 09:41:43
人类社会沟通的三个空间
中国式文化,是利用了一些皇帝式的新衣,作为定制道德治国的禁区;象“国民有爱国爱政府的义务,没有讲利益的权力”,“人人没有利益是高尚的”,“没有利益才是真正的道德”,“为坏人求实说真是不道德的”,“不偏袒本国政腐是不公正的(即要维持仇外的谎言)”,“妖魔化外族是道德的”……,所有这些道德观,都是建立在一条道义基础上:“中国人就应该是无私的”。
只要是人,就一定是有私的。“利益”是一切的一切,也是科学的一切。没有利益就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交流。甚至于自然科学,也是因为尊重客观规律,符合我们的利益最大化。是故,按照奥卡姆法则,“与利益无关”道德理论,或者是远古死人,不要扯进公共交流之中。
有些人说“马克思”无罪,只是给人利用而已。此话或者不错,那就要接受另一个同样不错的结论:“我们从来没有反马克思,而是反那些利用马克思谋利的人”,至于马克思有罪无罪,关我们屁事?反义之,如果马克思都你的利益无利(于侵人),你老惦记着马克思干嘛?(笑笑)。公平?没有利益依据,公平以何为据?(再笑笑)
因此,由“私”之神圣不可侵犯的边界,到与他人利益达成“能够沟通”,和契约化的“事实沟通”形成市场交换,也就揭示了在一个社会的相互合作,即相互通过产品和劳务的交换,实现互利互惠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三个区间。第一个是完全属于个人的区间,也就是“私private”的领域。所谓的“思想家”是没有利益的,那是因为他们是在“私”的领域,本身就是一种最起码的利益。超出“私”的领域称“没有利益”的思想,不是愚蠢的就是邪恶,因为,缺乏与他人交流和沟通的根据了。
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从社会的角度看,没有利益,还有人类吗?还有你吗?因此,直接简单的话,“不讲利益的,都是我们直接间接的敌人”!
第二个空间是彼此交流的空间。由于各人的世界观和认识问题的方式不一样,因此,只有人是有差别的,交流的方式就一定需要按某种游戏规则。在同一种信仰的范围内,可以用“某经某选”作为规则,而在不同的人和人群之中,最广泛而最不可推翻的,就是科学的实证性,客观求实的严谨精神。这种严谨,又只能与社会的实证考察的依据,“利益”归属为指标。
因此,妄求“无私”的思想于彼此的沟通,如果认为真正的脑残是极罕见的,那么就等于说“别有用心侵人之私益”的坏人,至少在中国是不少见的。同样,既然彼此严谨无歧的沟通,是彼此合作的前提,一些人这样那样的理由,希望用模糊的道德文学,利用中文易于曲解的特点,热衷春秋笔法式的道德文章,而不愿意接受所有可令要讨论问题清晰的手段,只能说,这些人根本没有与人沟通和合作的诚意。咱们不跟他们玩了,可以吧?
平心而论,考虑到中国特有的文科“学者”缺乏科学常识,如果一旦失去了“无歧沟通”的诚意,春秋手段又给笔者disable了,实际上就已经失去了在合作圈中的发言权。人权是不可剥夺的,却是可以被他自已抛弃的!这些人与文盲合并德残,已经无异!当严格的定义和实证交流的方式得到满足后,就可以进入第三个空间,诚信合作。诚信合作是符合各方利益的,因为它大大减少了彼此合作中的不确定性,而能通过互通有无,令彼此的利益最大化,冲突最小化。
这就是普世价值观中的人与人的社会中的沟通和合作的方式。这是一个几千年没有出现过的,仅仅出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革命后的平民社会中,一个没有权威的,人与人完全平等的合作互利的社会。这样,我们也就得出了普世价值观中的人与人相处的准则:不要寻求改变他人,与能够沟通和能够合作的人合作;用一切符合成本效益定律的手段,反击一切契约外手段,危害你的有私利益,包括干扰您与他人沟通合作的个人或势力,保障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那么,所谓的邪恶,其实也就不是什么“人之初性本恶”,而是因为不能把握此三个空间的边界,不能与人沟通,或者不打算与人沟通,却眼红他人的合作的效益,这就是小农意识的牛二了。中国文化中缺乏诚信,显然也不是因为中国人天生是小人,而实在是中国文化,几千年的洗脑教育,就是无私损害第一个空间;道德治国危害沟通;从而令诚信合作的契约条件,根本不能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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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沟通的三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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