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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对极权主义的强烈偏好

目录: 旧制度和大革命

时间: 2014-08-27 19:44:51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2v1r3.html

福喜事件中,公知显示中国传统文化,对极权主义的强烈偏好

福喜此案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专业知识是文盲的记者,炒作了福喜不愿公开的合法工艺,得到了“反政府之余”却对官媒的谣言绝对信任的革命群众的起哄。无论是从西方法治的“受害人举证”,还是中国宣称的“法无禁止即是自由”的角度,(后者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的法治水平,介于中国法家与现代法治之间),福喜毫无疑问是清白的,只有从中国传统的饮食文化习惯与西式快餐的冲突,还要再结合中国传统民粹的道德审判,才能指福喜有“逐利”的道德污点。可见的是中国公知不由分说采信官方一面之词,就要“天价罚单”。

笔者一位过去的女同事,现澳洲公民,目前在中国工作并兼职公知,对笔者的结论大不以为然。她并不怀疑笔者所解读的福喜的真相,(笔者的强项,周边很少有人怀疑),但是争辩说:“虽然从法理上说,福喜无罪,但是政府查禁福喜合理,因为符合公共利益”,她并举例“澳洲政府曾经查禁某中国进口商的水果,中怀疑有苍蝇卵的污染”的例子,以证明“政府干预市场是合理的”。笔者估计,持类似观点的人士,特别是女士是很多的。她(他)们并不关心“罪与罚”或者无辜,认为“只要政府出发点”是好的,极权就是合理的

ps1:笔者估计叶檀之流也是这种观念;再次提示注意其中的“社会利益”论点

ps2:这位女同胞的另一个理由,“如果不是福喜有错,为什么这么多公众反对”,已经是纯粹的“多数人暴政就是合理”的断言,此处略

首先指出,上述华裔澳洲女同胞所举的例子,已经跑题了。她举的是“澳洲政府依约法查禁涉嫌免疫进口”,却要证明“政府可以非法干预市场,为了公共安全”!同样地,这种跑题是海归或爱国华侨们,向中国介绍“国际惯例”时经常出现的主题偏离。比方说我们说的是“全世界没有一个民主国家强制实名制”,他们就能跳出来“美国有些网站强制实名制”;我们说“美国政府不能监管互联网”,他们就说“美国政府监控着互联网”。诸如此类误解,很多情况下,只是这样人不明主题所以然,急于装大头鬼显示自已见多识广

上述女同胞首先显示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法治社会下对“政府作为”的观念冲突。法治观念下,政府的权力是被装在约法笼子里的“权利”,公民的人权是不受任何制约的自由的权力,——>请注意,基督教文化或者其翻译,与中国传统政治一样,颠倒了两者的关系,将公权称为权力power,将私权视作throne授予的权利right,但是将公权装进约法笼子里这一条与笔者一致;——>而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人权是被装进政府监管,以提高违法成本的笼子里,公权却被视作可以不经约法,随时干预私权市场的“好心责任”。

当政府必须向此类极权偏好的国民,以“非法干预私权和市场”即所谓“有作为”,以显示其作为政府的“好心责任”时,已经预示着,政府如果不厉行极权主义,就将被这些极权主义偏好的国民谴责,甚至推翻;而厉行极权主义的话,又免不了对这种国民的权力野心严厉镇压,否则就成不了极权主义。试问有此极权主义的偏好的国民,居然还是“大多数”,则极权主义的国家的起源,到底是少数统治者的贪欲,还是“大多数”愚暴贱民的信仰呢?恐怕,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民主政治最大的距离,和中国民主最大的阻力

其次,类似上述女同胞的断言,很多中国国民直接断定“福喜的肉类产品是不安全的”,理由是“原料有不新鲜”,则是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与美国为代表的西式现代快餐文化的冲突。如果按照安全而言,“有没有过期,处理前是否有变质”与“食品安全不安全”,逻辑上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烹调选料的观念,后者是食品工业的概念。但是对于工业化早期,敌视食品工业的传统民众来说,两者等价!这种饮食文化观念的冲突,再配上“政府非法干预”“为了社会利益不必受法律制约”的政治文化的冲突,就有了中国的福喜事件。

道德治国的中国暴民,认定美企福喜,比国企三鹿更坏

福喜事件暴露中国法治环境恶劣,实业经营困难,民粹政治的不确定性;现代社会的(媚俗=煽动=民粹=左棍)

福喜面临的是对其内类处理工艺流程的道德起诉;除国企外再无人能够无辜;

福喜事件是《屠场》谎言的真实模仿

福喜事件中的“舆论审判”;顺应舆论审判的“政府作为”,从来是专制统治的民粹特点

福喜事件中可能违法犯罪的间谍记者和炒作的传媒;“新闻自由是民主第四权”是记者“犯法”的防守性辩护理由;

新闻自由和舆论自由,都是“权利”;民主权利的否决,取决于“受害人+举证”的司法裁决

福喜事件是《刮痧》中国版,福喜几乎完全没有过错,对福喜的政治迫害,根本意义是对西式快餐业的迫害

福喜事件中,公知显示了传统文化对极权主义的强烈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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