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米兰达忠告
警察权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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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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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人权法学和经济学
时间: 2013-07-15 20:06:50
中国传统文化把锦衣卫(监管)当成了警察权;
警察权是有限的权力,锦衣卫/东西厂代表无限的权力;
警察权是司法委托政府的外包,对公民人权负责,因此有“米兰达忠告=人身保护令”;
警察权与公民自卫自治的权力无缝衔接;锦衣卫/东西厂与皇帝的绝对权力无缝衔接;
美国“林林总总的恶法”但警力消耗有限,中国锦衣卫“警力严重不足”;
民主社会治安所运用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很难理解的“警察权”。尽管“警察”与“权力”也有相应的汉语,但是中国文化就会把“警察”当成代表皇帝权力的锦衣卫之类,具有“依法监管”的无边权力。正是在此种理解之下,才会有“总有一条法治死你”的义正辞严。在中国运作的不是警察权,是锦衣卫/东厂西厂(维稳)的无边权力。警察权是有限的,锦衣卫的权力是无限的。警察权对公民人权负责,因此(米兰达忠告=人身保护令)是警察权有效的前提。锦衣卫则仅对皇帝负责,并接受皇帝派出的纪委御史的监管。
只有在战争状态下,还要经国会批准,才能中止(米兰达忠告=人身保护令),但仅限于对被监控者自由行动的限制,该限制在战争结束后,自动取消。如二战和南北战争时,分别实施的该项战时法案,以及在冷战时没有成功运作的,仅局限于将左派和共产党人清洗出政府的“麦卡锡主义”。作为政府用人政策的选择性,美国政府当然有定向取舍的权力。麦卡锡主义在民主条件下,完全合法,仅仅在基督教左派伦理的“歧视”条款下,麦卡锡所动议的法案,才具有争议性。但是西方所有的禁止歧视条款,恰恰是人道主义的美德法。
**ps1:笔者过去不了解麦卡锡主义的细则,曾误解其为“极右”;现在看来麦卡锡对于阻止苏联借西方左派控制美国政府,有重要意义。
ps2:关于歧视,赵冈的话代表了欧洲主流的观点:“如果一种工作是双向选择的,就不存在歧视,只有在强迫接受某一工作时,才存在歧视”**;
因此警察权尽管是西方治案所依,却不是执法的权力,归属于政府,不逮属于司法。在执行时,相当于政府接受司法的雇佣/委托,执行司法部门的依法执法的指令。在(米兰达忠告=人身保护令)下,警察权是有限的,局限于“规劝”与“临时限制”。规劝无效但有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限制,但在(米兰达忠告=人身保护令)下,必须立刻通知对方家属、律师和检察部门;否则必须在24小时内放行,并且有可能成为被受拘者依法起诉的对象。西方的警察行事,因此是战战兢兢不敢造次。但是在中国就完全是肆无忌惮。
作为美德法社会的必然结果,中国在(中央集权+美德执法)的条件下,必定透支着极其短缺的治安/维稳成本;用通俗的说法来说,就是基层警力极其紧张。越是基层越是紧张。因此也就出现了“基层黑社会化”的“民怨”,但极少有人怀疑到,实际上是中央集权的美德法体制的必然结果。此困境并非治安战线所特有,国产法学教授蒋大兴先生在论证“证监会还要大大增加人力物力,强化监管”时,实际上就是把社会治案维稳的逻辑,搬到了证券市场,号召扩充“证券警察”,扩大对市场的监管。类似的还有互联网监管,等等。
远比“加强监管对不对”更现实的是,美国尽管“恶法琳琅满目”,美国人也喊警力不足;但是美国警察和治安投入,基本上属各社区内治的事务,与联邦无关;警力之不足的情况的呻吟,与天朝帝国差几个数量级,最起码,美国基层警察都有休假,不用加班,招工常有不满员之患,因此才嚷“警力不足”。天朝帝国对于锦衣卫和东厂西厂的投资,在政委法时代,连续十年超过了军费开支,一度拉动了中国强劲增长中20%左右的GDP!与此同时,基层派出所和公安局的治安警察,每周七天上班,平均工作60-80小时!真的警力不足!
当天朝帝国已经被维稳GDP压得几乎破产了,基层警力也被维稳任务几乎累垮了,天朝国产法学专家们,还顺着愚民直觉拍马屁,声称“要加强监管,加大投资,不惜赤字……”,如果不是站着说话腰不疼的哲学,就是刚从火星上下凡的马列星人!在此当口时,国产法律专家们向国际接轨的,还是更为琳琅满目的恶法,结果可想而知!其实,与警察权相似的还有“政客”。如同中国实际上没有警察权,只有锦衣卫和牙丁派差一样;国人不明西方政治所以然,把国产领导同志称为“政客”,殊大谬焉!政客是民主社会所特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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