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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由自治市场经济去特权化
时间: 2009-07-22 1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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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教授并没有从他两篇论文更进一步地阐述对交易成本的观点。而是任人评说,只在课堂上对他的学生加以解释,而拒绝进一步书面文字解读。现在经济学界所说的科斯的经济理论体系,基本上就是科斯的成名学生们的解读结果。其中的一些整套结论性质的结论,象交易频率对交易内部化的作用定义,由于交易本身定义模糊,而显得模棱两可,缺乏实用性。
举个例子说,每次议价当然是一次交易;但定下一个契约后多次交割,是一次交易还是一次交易?多次交易形成的成本会令企业将其内部化,但是,定一个长期的采购合同契约,象沃尔马特对外采购,是不是就是成功地没有实现内部化的一个案例?并减少了交易成本?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科斯教授忽视了市场合同的契约,本身就是减少交易成本的最直接的手段。
换言之,企业固然是因为减少交易成本的目的而存在,但是它存在的方式,却是管理减少交易成本的契约。即,构成市场交易层成本管理的,是契约,而不是企业!换言之,经济活动的本质,是:
交易成本>>促成契约和相应的法治>>内部长期契约固化>>企业形成;
而不是科斯假定的模型:交易成本>>促成企业的形成
笔者认为,这是科斯教授整套经济理论的各种解释之尚缺乏实用性指导意义的地方。某种程度上,可能是科斯教授为证明公有制效率而有意忽略了,在市场经济中出于减少交易次数和交易成本而形成的市场契约作用。《选择性体验》的《三脚猫真理艺术》!把法治基础的双方契约从市场经济中抽离了,法治的市场经济就变成了人治的特权经济,当然就比不上公有制“有效率”了。有特权的市场经济是最坏的经济模式,这是公认的,无需科斯教授额外证明。
由此可见,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其实就是针对契约管理的法治社会。而非市场化的封建社会和公有制社会,由于其交易不能构成契约而减少成本。因而在交易成本上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着先天性的劣势。这样为社会主义存在合理性解释的科斯定理成了促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灭亡的定理。因为,反之也可以说,产权明晰后的私有制,丝毫没有任何有损社会效率的可能,而且,就市场化交易的成本来说,建足在人权和市场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无疑比社会主义的中苏两国制度优越得多。
《做小做强企业》是在(管理成本-交易成本)获得剪刀差正效益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化分工的划分成可替代专业生产部门并成为自包融的生产要素;当(管理成本-外协成本)获得正的剪刀差的情况下,将部分环节通过外购第三方供应服务,在不减少收入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经营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典型如可口可乐,整家公司成为一家仅仅是品牌管理的企业,其余分工部门全部外协。
可见,小企业除了减少管理成本以外,还有另一个重要收获,就是可以实现要素的更替。这又恰恰是科斯定理中的体现:完全竞争体现最优化效益。
由于我国实现公有制并反对人权普世的价值观,从而几乎是完全取消了来自公民自然人个体的议价权力;象,取消了体制外工人争取自已劳动力价格的议价权力。换言之,失去了对经济效益的客观评估和控制标准。因此,科斯定理的三条表述的基本条件,《市场自由交换和自然人授权的自由交换》,完全无法发挥作用。这样,社会经济也就全面奴隶化,这正是哈耶克的<走向奴役之路>。如果巨大的利益和民族道义成本,据说,只是为了《巩固无赖阶级特权化》的需要,如此《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坚持下去,值得吗?
显然,科斯定理至少被张五常这些人滥用了,曲解了!暴力压低劳动力议价能力,剥夺中国人的人权利益,并不是减少了交易成本而是恰恰相反!
《科斯定理的缺陷和滥用》
《国企,造大造强的内战英雄》
《泥足巨人的垄断是否需要反垄断》
《美国是否应该反垄断?中国是否应该实施反垄断法?》
《张五常大师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足以让他传世百年》
《张五常大师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史无前例》
《张五常之流的奴役社会之路能够富国强兵?》
《人权普世价值观令传统中国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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