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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学生辅导需求日增,但专辅人力不足、流动率高等问题,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8日续审《学生辅导法》,初审通过若学生同意且经学校评估,可在没有家长同意下进行辅导咨商;此外,多数立委关注的辅导员额编制以及辅咨中心是否纳入政府正式组织,均未达共识保留送协商。 根据行政院版的《学生辅导法》修正案第五条之一,学生辅导应以维护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为原则,其决定涉及不同主体的权利冲突时,应优先考量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并采取符合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的解释。 民进党立委范云表示,在教学现场经常碰到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因为不了解相关专业,做出决定不一定对学生是最好的,因此,希望具有心理师证书的专业辅导人员,对未成年学生执行辅导咨商业务时,经该学生同意,并由学校召开个案会议评估该学生有辅导咨商需求,可不经家长同意执行业务。 民进党立委陈培瑜也认为,一旦涉及儿少事物,要以他们的最佳利益来考量,现在很多孩子清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帮忙,但家长不见得理解孩子,在这样的前提下,认同可不经家长同意执行辅导咨商业务。民进党立委张雅琳则担心,如果法定代理人是家暴或是儿虐加害者,孩子很可能会失去心理咨商跟辅导的权利。 经多位立委达成共识,召委、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裁示通过提案版本,“具有心理师证书之专业辅导人员,对未成年学生执行辅导咨商业务时,经该学生同意,并由学校召开个案会议评估该学生有辅导咨商需求,为符合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得不受心理师法第十九条规定之限制,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下执行。” 此外,关于专辅人力的员额编制也是讨论焦点,《学生辅导法》第10条规范高中以下学校专辅教师的员额编制,现行条文为国小24班以下一人、国中15班一人、高中12班一人,行政院版为国小20班以下一人、国中12班一人、高中12班一人。 朝野立委在员额编制的标准上虽达成共识,但范云指出,避免行政工作影响辅导量能,应在法条中增订“兼任行政时,应补足应聘员额”,避免行政工作影响辅导量能。国教署对此表示,如增加员额会冲击员额规范,希望能采子法方式给予补助经费,以代理、代课的方式处理,对此,柯志恩裁示该条保留送协商。 最后,日前审议有多名委员希望将辅咨中心纳入政府正式编制,截至8日讨论仍未有结论,柯志恩也裁示保留送协商。 责任编辑:郑桦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学辅法》初审通过 学生接受辅导咨商 经评估不需家长同意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