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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赎买特权为了不妥协,镇压血酬的成功的改革经验.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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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赎买特权为了不妥协,镇压血酬的成功的改革经验

目录: 现代国家社会史

时间: 2014-09-28 20:44:00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2v4ev.html

明治维新中,赎买特权并既得利益者妥协,及镇压血酬的成功经验;

去特权化“赎买特权”的目的是为了总体特权“不能”赎买;

赎买特权的目的,绝对不能为了赎买;否则结果等同于变相地再加税;

赎买特权的马太定律,“特权边缘者让他更穷,让特权贵族富有地杯酒释特权”

藩主是武士的世袭老领导,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本属同一个阶级。但是在改藩置县中,两者的表现并不一致。被剥夺世袭县长官位的藩主,可以说是欣然从命,但武士对改藩置县,就坚决反对,颇有点藩主不急毛左急的味道。武士的激进者聚集在西乡隆盛的旗下,最终发动了反政府的西南战争。日本维新政府对于藩主封建权利的赎买,是关键性的政策,若武士不是如此一边倒地支持藩主“保住权位”的话,大久保利通在财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估计还真舍不得那一大笔钱。若用之安排武士下岗后再就业,也会宽裕得多!

预期的利益得失,可以解释藩主和武士的不同表现,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完全错误,也可以帮助说明,在维新改革的政治过程中,若何判定需要赎买的封建权利,那些权利又是是宁愿镇压,也不能赎买。赎买部分权利的目的,是为了总体特权不能赎买,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绝对不允许颠倒,否则就变成了已经压死整个社会的封建权利之下,另加了一重“赎买的义务”,即再加一次税。这是张维迎先生约略提到,但没有说清楚的重要环节。张维迎先生称“只有绝对的权利才赎买”,标准非常含糊,非常不具可操作性。

明治维新在处理同样的“赎买封建权利”的成功经验是,被民粹广泛视为应该赎买原“武士不下岗,能加薪的权利”坚决废除,不惜以战争手段,冷酷地镇压任何革命群众的反抗;政府财政赎买的,却是被视为本来就是人上人的藩主!真所谓马太定律,“特权边缘者让他更穷,让特权贵族富有地杯酒释特权”。原因在于武士作为一个阶级的反叛,如果不是寄托在原来既成的革命组织上,就需要另行建构一个能够完成动员和后勤工作的组织;——>它的建构需要时间和资源;而在它能建构成功前,革命群众再多,也是一盘散沙

藩主领导下的日本武士团,本来就是德川幕府为日本的维稳工作,已经建构了几百年的,完善的军事组织,只不过是对外开放时期,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国际竞争下,党中央显得财政危机缺了钱,不能再维持老一套维稳体制而已。所以在天王出面号召下的倒幕,是一呼百应,势不可当的必胜革命。即便天王政府面对的若是藩主领导下的武士团叛乱,明治天王很可能变成第二个后醍醐,就算勉强获胜,巨额的内战军费也是难免的。改藩置县相对大支出,将内战降格为西乡隆盛几个月的西南战争,赎买藩主特权的年金支出,算是便宜值了。

不但从政治角度上看,收买藩主的政策是唯一合理的政策,从经济角度上同样如是。理由也正是,收买藩主,财政是具备可操作性;但是收买武士国企特权工人,给公务员加薪之类,财政上若不加税就根本不可能!若然还要加税,那不倒不如别改革了。藩主对于被收买,也是乐享其成。因为藩主失去的只是世袭,保有的依然是尊贵,顺带还可以进入日本新国会当上政协委员,子女也是官二代光明的仕途。藩主接受改藩年金的收入,大于藩主原来养武士团支出以后的剩余。所以藩主们,成为日本明治维新过程中,先一批富起来的人

明治维新中的日本武士团,可以说是倒幕的先锋队,革命成功后就给党(天王)和领导抛弃了!中国毛左还可以喊喊“毛主席,你在那里呀”;日本武士团却是明治天王让他们下岗的。聪明点的日本武士,趁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当口,抢先下海,也成了各地先富起来的人,但是更多没有创业想头的下岗武士,拿着日本政府给的遣散费,成群结队地携家带口跑到东京请愿,要求维新政府再给口饭吃,当上了难民!大久利通政府尽管省了打内战的军费,但也不能不管,只好想法子安排这些农民工别重新当强盗。包身工制度就此出现了

中央集权的日本政府的合法性,依赖于日本天王为代表的核心价值观,日本难逃法西斯主义的命运

日本明治维新后重视“一人一票,全民普选”远胜于对基层民主的重视

中国“旧社会包身工”是查无实据的文学创作,乃日本明治大正年间的真实包身工

日本战国等时期的阶级人等的划分

德川幕府时期的“央企和地方国企”之饲养武士和武士下岗的财政负担;明治维新倒幕运动的原因

改藩置县,重金收买藩主特权,冷酷镇压下岗的国企武士,日本的薄希来之西乡隆盛

西乡隆盛与大久保利通的“改革路线之争”势不两立;明治天王的困难处境;大久保利通无可选择

明治维新中,赎买特权并既得利益者妥协,及镇压血酬的成功经验;

去特权化“赎买特权”的目的是为了总体特权“不能”赎买;

赎买特权的目的,绝对不能为了赎买;否则结果等同于变相地再加税;

赎买特权的马太定律,“特权边缘者让他更穷,让特权贵族富有地杯酒释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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