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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不同意中信金公开收购新光金案,遭立委质疑行政解读空间过大,让收购条件变得过于严苛,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在24日表示,法规不明确之处会再检讨,但逻辑并没有错误。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今天赴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专题报告“政府推动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具体作为暨如何协助金融科技及新创产业筹资现况与未来发展”,并备质询。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质询时提到,金管会不同意中信金申请公开收购新光金,有三项法规标准的行政解读空间太大,让法令规范流于形式,条件过于严苛。 首先,郭国文说,按照规定,公开收购门槛为10%股权,中信金申请收购的股权比例在10%~51%,符合法规标准,但金管会却称,中信金提出的收购比例低标10%,无法确定绝对控制力。 彭金隆说,10%要视收购的条件跟门槛而定,“金管会担心公开收购成立,会影响到市场秩序,而且这样的标的,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二,郭国文说,依照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相关办法,允许通过现金跟证券以对价方式收购,但金管会提出得100%现金收购。 彭金隆说,若金控整并是一般的公开收购,确实是有现金、股票方式,但过去例子只有6件含股票,大部分都是以现金,坦言法规确实没有写得很清楚。 第三,郭国文说,金管会认为,中信金无法充分掌握新光人寿财务状况,此条件也相当严苛。彭金隆说,虽不便透露收购计划书,但如果要去收购一家公司,对这家公司的内容都讲不清楚的时候,“会怀疑价格是怎么订出来的?” 彭金隆强调,假设法规没有很明确,金管会确实有检讨跟努力的空间,但法规的逻辑并没有前后冲突,过去订定的收购情境只是门槛,不是最终核准的标准。 责任编辑:吕美琪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否决中信金公开收购案 彭金隆:将检讨法规不明确之处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